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12-09
宁钢(3A标准)景区改造工程项目景区配套及服务 旅游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建安施工招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宁钢旅游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宁钢旅游管理服务中心项目》。

2.2 建设单位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

2.4 招标范围(相关参数以施工图为准):

1)地砖铺设;

2)墙面涂料、饰面装修;

3)顶面吊顶,不锈钢、涂料饰面施工;

4)弱电系统、强电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安装;

5)不锈钢门、地弹门安装;

6)家具、灯饰安装;

7)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向业主移交的相关开工资料办理及竣工资料提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 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在宁钢内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制造商或施工单位;

3.3 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要求及中标办法

4.1 按招标文件内容填报;

4.2 中标办法采取总价下浮率中标方式下浮区间为2%至 5%

5、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5.1本项目合同最高暂定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356 万元(大写:叁佰伍拾陆万元整),建安费及设备费由第三方审价机构根据施工图纸、有效的设计修改单、材料清单及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审定结算。实际支付以结算总价下浮后最终确定。该暂定含税总价作为合同结算上限,超过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的部分不予结算。

序号

支付条件

建安费

设备费

备注

1

项目完成实物交接。

支付建安费暂定总价80%

支付设备费暂定总价80%

2

交工验收通过,结算价审核完成。

累计支付至结算价97%

累计支付至结算价97%

扣除已支付的暂定总价80%及由分包方承担的第三方审价费用

3

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约定的支付条件后结清质量保修金)

支付剩余结算价

支付剩余结算价

质量保修期如发生扣款,则在剩余结算价中扣除。

项目完成实物交接,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开票通知后5日内开具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设备费税率13%),招标人收到发票经确认无误后,在30天内结算结算款的80%。

项目交工验收通过,结算价审核完成,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开票通知后5日内开具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设备费税率13%,招标人收到发票经确认无误后,在60天内结算结算款的97%,其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质量保修金),招标人无息返还质保金。

5.2工期考核:项目实物移交时间暂定为2022 1230日前(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5.3项目移交及竣工资料归档考核: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完成实物移交,则每延迟一天扣合同结算价款的万分之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完成交工资料的编整、报审、归档的,每拖期一天,扣承包人合同结算价款的万分之三,总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结算总价的3%。

5.4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其他涉及钢结构地下管道防腐工程的质保期为5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5建安费结算:

1)定额:根据浙江省2018版预算定额体系、2012版冶金定额体系、最新版本专业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优先次序执行。

2)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按施工工期的前80%月份的信息价平均价计算。《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优先次序)除税信息价取定,缺项部分由承包人提供购货凭证,第三方审价公司进行核定(以除税价结算)。

3)企业管理费、利润、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以外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不予计取)等费率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配套文件的建筑、安装工程取费费率中值计取,规费费率按标准费率的30%计取,标化工地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等部分不予计取。

5.6 设备费及其相关费用

设备费由第三方咨询公司根据施工图纸、设备清单及采购合同审价后按实结算。审价规则如下:

1)采购非标设备。由第三方咨询公司审核采购合同及对比同类别设备费用确定价款。(针对核心设备、关键设备,发包方参与设备采购协议的制定,并参与设备的A检,由承包方提供A检报告。)

2)采购标准设备。由第三方咨询公司根据承包单位提供的依据并结合市场价格确定。

3)自建、自造设备。由承包方提供设备制造详图、原有类似设备合同价及设备清单由第三方咨询公司审核确定结算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12 14 日上午9 时 30 分,以收到标书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地点为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耿工 17767094199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厂区技术条件

本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6.2℃,平均气温以七月份最高为28.8℃,一月份最低为-4.2℃。全市无霜期一般为230~240d,作物生长期为300d,适宜于粮、棉、油料等作物的生长。年平均降水量为1300-1400mm,5~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0%。基本风压0.70KN/M2;基本雪压0.3KN/M2。

二、招标范围

1)地砖铺设;

2)墙面涂料、饰面装修;

3)顶面吊顶,不锈钢、涂料饰面施工;

4)弱电系统、强电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安装;

5)不锈钢门、地弹门安装;

6)家具、灯饰安装;

7)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向业主移交的相关开工资料办理及竣工资料提交。

三、施工及工程验收资料

承包方提供以下资料,必须符合业主方相关部门的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表1所示资料。

1  承包方提供施工及工程验收资料表

序号

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名称

份数

备注

1

施工材料合格证、检验实验报告

2

2

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5

3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5

4

文明安全施工保证体系文件

5

四、工程竣工资料

承包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竣工资料必须加盖统一规定的竣工图章,必须符合业主方档案管理要求。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电子版及以下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表2所示资料。

2 承包方提供工程竣工资料表

序号

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名称

份数

备注

1

竣工图、设计变更单等

3

2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3

3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3

4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等

3

5

其他

五、招标附件

附件:报价书 /attached/file/20221209/20221209140326_4253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