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宁钢综合办公楼维修改善项目办公楼整修EPC总承包工程办公家具采购二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宁钢综合办公楼维修改善项目办公楼整修EPC总承包工程办公家具采购二
2.2 建设单位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
2.4 招标范围:
1)办公桌;
2)办公椅;
3)会议桌、会议椅;
4)洽谈桌、洽谈椅;
5)沙发、书柜、茶几、茶水柜等;
6)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向业主移交的相关开工资料办理及竣工资料提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 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在宁钢内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制造商或施工单位;
3.3 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要求及中标办法
4.1 按招标文件内容填报;
4.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最低价采购比价方法。
5、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5.1合同含税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113 万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元整),该暂定含税总价作为招标上限价,最终根据实际采购清单×投标固定单价结算。未尽事宜,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采购方于合同生效后30日内一次拨付。家具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60%,安装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一年质保期满(质量保修金)且无质量问题,招标人无息返还质保金。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开票通知后5日内开具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招标人收到发票经确认无误后,在30天内支付结算款。
5.2工期考核:总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5.3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完成家具安装,则每延迟一天扣合同结算价款的万分之三。
5.4 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最长6个月)或电汇。采购方在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上述款项。
5.5 供货方提供发包方家具资料,同时服从采购方的统一管理。
5.6 所供家具的功能考核与业主方对采购方的要求一致。
5.7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双方约定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之日算起,质保期为一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报价书、报价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 月 18 日上午9 时 30 分,以收到标书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地点为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双城国际3号楼三单元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耿工 17767094199 。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厂区技术条件
本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6.2℃,平均气温以七月份最高为28.8℃,一月份最低为-4.2℃。全市无霜期一般为230~240d,作物生长期为300d,适宜于粮、棉、油料等作物的生长。年平均降水量为1300-1400mm,5~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0%。基本风压0.70KN/M2;基本雪压0.3KN/M2。
二、招标范围
1)办公桌;
2)办公椅;
3)会议桌、会议椅;
4)洽谈桌、洽谈椅;
5)沙发、书柜、茶几、茶水柜、餐桌椅等;
6)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向业主移交的相关开工资料办理及竣工资料提交。
三、施工及工程验收资料
承包方提供以下资料,必须符合业主方相关部门的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表1所示资料。
表1 承包方提供家具资料表
四、质量保证及考核
1)承包方保证新增家具质量、环保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空气检测合格)。招标人可对承包人提供的成品家具进行解体抽检。
2)由于承包方提供的产品不能达到质量要求或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需立即整改或更换。一个月内仍不能完成整改或更换,扣除结算总价款的5%。
五、招标附件
附件1:拟采购家具清单 /attached/file/20230112/20230112195806_89757.docx
附件2:报价书 /attached/file/20230112/20230112195743_8864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