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对杭钢(玉环)汽摩配智能智造中心及产业链集成项目(一期)交通组织方案设计及生产出入口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估算金额 10 万元。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杭钢(玉环)汽摩配智能智造中心及产业链集成项目(一期)交通组织方案设计及生产出入口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2.2 建设单位
浙江玉环杭钢智造工业有限公司
2.3 服务地点
浙江省玉环市
2.4 采购范围:
本项目交通组织方案设计及生产出入口安全评估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针对项目现设计方案及周边道路交通实际,论证生产出入口设计调整的必要性,提出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并对项目优化后的生产出入口进行安全评估。
2.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供正式安全评估报告之日止。其中交通组织优化方案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提供交通组织优化方案文本。安全评估报告提供时间根据后续实际需求协商确定。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信誉要求:服务商未被列入杭钢集团供应商诚信档案,未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采购方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的,采购方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采购,失信记录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购文件含图纸(若有)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新闻中心(https://www.zjidi.cn/news5.html)下载方式发放。
4.2 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之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0 日9:00。
5.2采购响应文件的组成:商务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各1份,格式自拟。
5.2递交方式:线下递交。
5.3递交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崇光路8幢旁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3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6、响应保证金
本次采购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但响应人如出现响应违规行为或成交候选后在响应有效期内不签订合同的,将被我司列入黑名单库,不得参加我司的后续类似采购项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zjidi.cn)上发布。
8、其他事项
本项目涉及电子采购系统,供应商注册、采购文件的获取,请查看“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采购单位联系。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13666683539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崇光路8幢旁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3室
监督部门: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
联 系 人: 邓先生 电 话: 13588166649
2024年8月9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杭钢(玉环)汽摩配智能智造中心及产业链集成项目(一期)
建设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箬笠礁。
项目简介: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96亩,主要建设60万吨汽车零部件及新能源汽车轴的智能智造中心,兼顾新建6万平方米中央云仓,100万吨再生金属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配建汽摩配供应链集成数字化平台(含汽摩配产业大脑、创新中心)。
二、工作要求
2.1 工作范围
按照国家、省、市现行的规定,针对项目现设计方案及周边道路交通实际,论证生产出入口设计调整的必要性,提出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并对项目优化后的生产出入口进行安全评估。
2.2 工作依据
工作的开展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
(4)其他依据。
2.3 成果要求
成果的编制应符合法律、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委托人要求,相关的依据应当完整准确,文件内容和相应数据应当真实可靠。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受托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
成果文件提交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完成交通组织方案设计,重点对项目生产出入口设计优化的进行论证,提出整个项目的交通组织优化方案;第二阶段:根据政府主管部门需要,完成生产出入口优化后的安全评估并出具正式安全评估报告。
三、报价
3.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3.2本项目咨询服务费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10万元;
四、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4.1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4.2进度款支付详见下表:
序号 |
内容 |
咨询服务费 |
1 |
完成第一阶段技术服务,提供交通组织优化方案 |
付到合同额的40%(含6%增值税) |
2 |
完成第二阶段技术服务(若有),提供正式安全评估报告 |
付到合同额的100%(含6%增值税) |
|
合计 |
100% |
4.3 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最长6个月)或电汇。采购方在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款项。
4.4 本项目技术服务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若未实施第二阶段技术服务,合同自动中止。
五、采购结果确定原则
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评审法。
咨询方报价若高于采购方预估总价,采购方有权终止本次采购。
六、采购附件
咨询方所需其他资料可与采购方联系获取,联系人:罗先生 13588001248。